
2020年上半年已经结束,下半年的拼搏已经开始,相信很多人也都为租房出现了很多烦恼,怕被坑,又不想找中介,自己在网上找房子又害怕被骗,今天优居房屋管家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深圳房屋出租租客经常碰到的几个问题!
问:如果是在租房合同期内家电正常损坏是业主负责还是租客负责?
答:出租房家私电器损坏该由谁来负责,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该写清楚。不过,现在租客签订合同时往往考虑不到这个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房的家私电器如果属于正常损耗,应该由业主负责维修处理;如果属人为损坏,应该由租客自己负责。
问:如果出租的房屋到期,想继续续租事宜,口头约定是否有效?
答:如发生业主限期租户搬离该物业,正常情况业主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租户解除合约。否则可拒绝搬离。如自己在租赁期间发生未能及时签订续约合同的情况,建议大家可以以传真、邮件或手机信息等方式得到双方的回复确认,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待见面后及时补签租赁合约即可。这样就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
问:在房屋租期快结束的时候,房屋的押金可不可以抵押房租?
答:业主收取租户的房屋押金主要目的是:防止租户故意或过失损坏屋内设施,预防租户中途违约造成的费用损失。待租约终止房屋交接清楚后,方才退还。所以未在合约中特别说明,一般房屋押金是不可冲抵房租的。
了解了以上几个常见的问题,是不是对在深圳房租出租的你有很大帮助呢?优居房屋管家成立于2014年11月,主要服务以房屋托管(租赁)、新房直销、装饰设计为主,现拥有房源上千套,已服务成交租客达上万名,现已成为同行业中颇具有影响力的服务集团!